问题 | 公安局在什么情况下扣押物品不需要开物品扣押清单? |
释义 | 公安局在什么情况下扣押物品不需要开物品扣押清单?公安局在任何情况下扣押物品都需要开物品扣押清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的都应当当场开列清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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