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的选择 1、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于考核合格,并且自愿留校的,在经过了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核以及批准之后,可以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手续。 2、对于自愿留任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以及相应的核定工资基金以及相应的手续,并且还要报其它的行政部门进行备案,这时工资的发放就已经成功纳入了当地的财政。 3、如果不想要从事教师工作的,也可以报考其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务员,也可以享受不错的福利待遇。 一、特岗教师的福利待遇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并且是由县级的人事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的,合同中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面要负责对特岗教师进行考核,并且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考试合格者还要予以表彰。 3、在聘任期内,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可以跟随本人的意愿进行迁移,也可以留在原籍,从而跟随相应的档案一并给转移到学校所在地的市县行政部门。 以上就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三、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优惠政策。要完善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消除政策障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5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流动到原籍或除直辖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由有关机构提供全面的免费代理服务。对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学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可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高定l至2档工资标准。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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