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黔东南特岗教师2021细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黔东南州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和《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教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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