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该仲裁是劳动仲裁。则首先需认定疫情对于劳动者而言是否确实导致劳动者不可能申请仲裁,即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如确实构成不可抗力,则仲裁时效发生中止,直至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之日起继续计算。该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延长六个月的规定。 第二,该仲裁是普通仲裁,则适用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效参照诉讼时效计算。时效期间在中止是由结束之日起延长至六个月。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事项如下: 职责: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事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