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能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的一般只有两种情况:第一是数罪并罚,第二是死缓或者无期徒刑转为有期徒刑然后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般情况下是20年左右,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20年是相对长的时间的刑期,如果少的话,不足以达到惩罚犯罪人的目的,而时间过长的话,会导致司法成本的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