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 1.一方当事人死亡,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另一案尚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