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暂停或中止诉讼的情形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