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理赔款项需要符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但保险公司拒付保险理赔款,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不得通过以免赔条款、免责条款等方式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支付滞纳金”。 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诚信办事”。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不得通过免责条款等方式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按规定缴纳保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被保险人的胃癌治疗费用,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仲裁的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