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女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
释义 | 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果父母留下有效遗嘱,或者一份协议,指定自己的遗产由女儿以外的其他人继承,那么父母的遗产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处理,女儿不能在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者遗赠协议,适用法定继承时,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遗产。 一、父母的房产如何立遗嘱 父母的房产如何立遗嘱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父母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1、如果父母所立遗嘱是真实有效的,则具有法律效力,应按照遗嘱处理遗产,遗嘱上写明是谁的就是谁的,写的是女儿的,就是女儿的;2、若遗嘱是无效的,则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割遗产;3、若是遗嘱部分无效,则有效部分按照遗嘱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 二、出嫁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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