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出卖后原租赁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出卖以后并不会影响原租赁,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法律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原租赁人依然可以使用租赁房屋。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是什么关系? 出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取得收益的人,是出租人。原则上,出租人应当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出租人类型:1、财产所有人、国有企业财产管理权的所有者、典当行在典当期间,可以出租典当取得收入4、房屋使用权人可以出租房屋、占有人是善意占有财产的人、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该房屋重新出租,成为新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承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租金的一方。 二、租赁房屋合同对房产有效吗 房子过户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直到租赁合同期满。这就是世界上通行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房地产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其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 在租赁合同期满之前,租赁关系一方当事人除法定理由不得解除租赁合同。发生继承、买卖、赠与等原因使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因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不能因所有权转移而被剥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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