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凭提取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具体公积金提取地址有:1、道里业务受理网点,道里区民安街10号;2、铁路分中心办事大厅,道里区民安街10号;3、道外业务受理网点,道外区景阳街132号;4、南岗业务受理网点,南岗区三姓街61号;5、香坊业务受理网点,香坊区和平路66-2号;6、平房业务受理网点,平房区双拥路11号;7、松北业务受理网点,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