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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是什么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况: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合同违背真实意思、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情况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解释和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明确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根据该条款,劳动者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劳动者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危险;3)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4)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劳动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然而,劳动者在行使解除权利时,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解释和适用范围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情况得以确认,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该条款明确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未支付报酬、未提供安全保障、未保护劳动者权益,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强制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然而,劳动者在行使解除权利时需遵守法律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解释和适用范围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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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8: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