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若没有约定,则在遇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剩余的财产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有造嘱的,按遇嘱分配;没有法嘱的,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遇产的份额. -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顺字: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