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名士兵结婚的主要条件是: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是按照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2、军队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恋爱对象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查; 3、士兵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寻找对象; 4、现役军人不得与居住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结婚; 5、军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批准;团级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的,由上级政治机关审查批准。然后,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出生日期、民族和婚姻状况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