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的50%,最高不超过15000元。同时,每个申请人每年最多只能提取2次。需要说明的是,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不能提取。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的。根据《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个人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自用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缴存公积金连续满60个月,且自己或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拥有任何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等。以上规定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法律依据】: 《北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的50%,最高不超过15000元。每个申请人每年最多只能提取两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