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与寄件人或收件人另有约定的应满足其约定。在收件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快递员不能让他人代签。快递公司是一定要找本人签收的,如果签收人不在委托其他人代签,应与签收人联系后再进行,而且签收时需要代签人出示身份证并保留其复印件以备查验。在快递公司派件的过程中,快递单相当于派件人与收件人和发件人之间的合同。对于在收件人应该签名的位置快递公司代签的行为,是违反合同法规定的,同时还涉嫌侵权。而且,快递公司在客户没有对托运货物是否完整、安全地送达目的地进行确认的情况下,代替顾客确认收货,属于违约行为。快递公司自己派件自己签收,等同于收件人未收到快递,在快递出现问题时,可以起诉快递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