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授权委托书书中,被委托人的名字是委托人写还是被委托人写 |
释义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写法和法律依据。委托方和被委托人的信息,委托事项、期限、报酬、违约责任等内容需明确。最后需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第九百二十条和第四百七十条。 法律分析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写法:首先,写明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信息。然后,写明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委托期限、报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最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拓展延伸 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责任:被委托人的名字由谁来填写? 在填写授权委托书时,责任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常规做法,被委托人的名字通常由被委托人本人来填写。这是因为被委托人对自己的身份和个人信息最为了解,能够准确无误地填写自己的名字。同时,被委托人填写自己的名字也能够确保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委托人也可以要求被委托人提供相关信息,然后由委托人代为填写。这种情况下,委托人需要保证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并且在填写过程中要保持透明和诚实。总之,根据一般原则,被委托人应当自行填写授权委托书中的名字,以确保合法性和准确性。 结语 合同的内容应当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信息、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委托期限、报酬、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和第九百二十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填写授权委托书时,被委托人应当自行填写名字,以确保合法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九百五十六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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