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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平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一、南平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2.《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因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需要重新执业的,按再注册程序办理。
    二、南平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条件
    1.在原注册执业期间,遵守执业规则,履行乡村医生职责;
    2.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与考核合格;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已满2年的;
    5.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之日止已满2年的;
    6.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需要重新执业的,应当接受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培训3至6个月,并考核合格。
    7.条持有注明“仅限在边远山区、海岛没有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村执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申请再注册仅限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边远山区、海岛没有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村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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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8: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