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保全后3年失效。三年到期后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后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延期,但延期也不能超过期限。 财产保全是分为诉前保全、诉中保全以及执行保全。对于房子保全也是一样的,分为诉前、诉中以及执行保全,所以,对于诉前和诉中的房产保全,一般是没有期限的,若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终止的,需要做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级法院决定解除。房产执行保全的期限为3年,想要延期的,可以申请续期再保全3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