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不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智力正常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在智力、精神等正常的情况下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末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