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简化计税方法之后,如果当年度内没有发生应税销售或者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情况下,即可进行免填和零申报。免填和零申报是指不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申报表附表的报税方式,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附录。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免填和零申报的流程一般为:首先登录国家税务局官网,进入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电子申报系统,然后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免填和零申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进行免填和零申报时也需要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真实性核实,并且遵守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当在上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金额超过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税控发票或者其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记账凭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