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人才安居补贴怎么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申请南京人才安居房需通过“我的南京”APP进入申请。 1、搜索“我的南京APP” 2、下载并安装我的南京APP 3、实名认证 未注册用户需先进行实名注册,可以通过手机实名注册、支付宝帐号认证、人脸识别认证、银联卡实名认证、手持身份证照片认证、邀请码认证、线下窗口认证。 4、进入人才安居 用户从我的南京app城市频道,进入房产频道,点击人才安居栏目进入人才安居系统。 5、点击[人才安居申请入口] 6、点击[我要申请]。页面上方为当前用户已申请的列表数据 7、进入“人才安居”申请画面,填写基本信息、人才分类信息、相关材料。进行自助申请操作。 法律依据:《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操作办法》 三、补贴申请1.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2.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jhrss.gov.cn/)-专题专栏-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通道,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租房补贴申请。3.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等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1)国内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租房材料可选择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二选一)。(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4.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不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补助、按季发放。在续发期间,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不变,但租房合同出现下列变动的,应及时通过原申报系统变更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变动的房屋租赁材料:(1)租住房地址变更,新签住房租赁合同的。(2)住房租赁合同期满,续签租赁合同的。5.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1)申请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3)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以上情形,如初次申请并通过审核,再次申请时将不再重复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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