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租合同签几个人名字 |
释义 | 合租合同签名人数具体如下: 1、原则上讲,出租人和所有承租人都需要在合同上签字,但如果合租人之间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由一人代表大家签订合同的,租赁合同中也可以仅有受托人和出租人的签名; 2、出租人和两位承租人,两个承租人共同享有租赁房屋的使用权。若仅与其中一人签订租房合同,则另一人可能构成转租,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综上所述,具体住几人一定要和房东说清楚,不然可以算违约,合同签字最好三人都签,这样房子三人都有份,如果只签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建议其他人和那个人再签一份合租协议,写明房租三人共同承担,三人都有此房子的承租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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