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1、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人民币; 2、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人民币; 3、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人民币; 4、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人民币。 深圳高龄老人津贴申请资料如下: 1、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申请表; 4、近三个月一寸免冠照片; 5、代办人身份证。 深圳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自愿申请政府高龄老人津贴。可在年满70周岁、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以前1个月起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原五保户可委托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申请。委托近亲属或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的老人,也可约工作人员上门申请; 2、社区工作站手里核实:社区工作站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核实。社区工作站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或适当形式的公示等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对证明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签署调查意见上报街道办事处,若需跨省(市)调查核实的,可适当顺延上报时间; 3、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街道办事处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街道派出所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4、区民政部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以批准核实时间为准发放津贴。 综上所述,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是国家敬老优待的国策。拥有深圳户籍且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可每月领取深圳高龄老人津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根据发放标准按月发放,自审核通过当月起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 《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四条 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以申请高龄老人津贴。 第十六条 对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各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机构应当每月通过智慧养老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审核确定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名单。 社区工作机构应当于每月10日前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明细表提交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街道办事处应当于每月15日前完成高龄老人津贴审核确认,于每月20日前发放高龄老人津贴至颐年卡金融账户,并在发放清单明细中统一备注“深圳市某年某月高龄老人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