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部门不同岗位调动合法嘛? |
释义 | 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 岗位调整是指职工在部门内跨科或跨部门的平级调动,即从其原工作部门调整到另一工作部门。 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如果调动后的岗位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属同一类,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待遇无明显变化的话,单位的做法合法,属于内部正常的人事调动。 如果调动后的岗位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属不同工种,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待遇对你有明显不利的话,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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