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继承过户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继承公证。要继承公证需要携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首先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去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再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的证明;3、携带继承人的自我身份证明;4、其他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的证明文件。假如法定继承人不只有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得一人的话,需要其他的人的书面同意,表示已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二、需要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相关房屋所有权证书;2、携带继承公证;3、携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携带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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