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遗嘱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
释义 | 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的变更、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变更、撤销须由遗嘱人亲自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 一、两份公证遗嘱哪份有效 如果立遗嘱人有两份公证遗嘱,在两份遗嘱没有任何冲突的情况下,两份遗嘱都是有效的。但是两份遗嘱如果产生了冲突,那么就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法律规定了,遗嘱人可以随意撤销或者变更自己的遗嘱。但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在进行公证后,是不能进行撤销或者变更的。 二、遗嘱公证以后后悔了如何做 遗嘱公证以后后悔了可以变更或者撤销遗嘱。但由于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对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有具体规定: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遗嘱;有几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终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三、遗嘱书公证需要哪些人到场 遗嘱书公证需要本人到场。办理遗嘱公证的,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同时,要清晰、明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之前提交的遗嘱公证办理的,现要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提交之前的遗嘱公证书。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为多数国家立法所采用。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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