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驶证没带被交警抓住的处理办法:交警会经过呼叫中心查明驾照信息,然后直接放行;也可能会严厉依照规则,会受到扣1分、罚款100元并暂扣车辆的处罚,直到驾驶证送来经过检查无误后,才可以把车开走。行驶证丢失的,驾驶人应当及时补办,如驾驶人不携带行驶证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会对其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办理行驶证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2、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用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