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了按照什么方式要求赔偿 |
释义 | 被人打了,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要求赔偿: 1、司法程序。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打的经过,由公安机关对该起伤害事件进行调查,申请做伤情鉴定,派出所或法院均可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伤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 2、私下协商。需要双方对伤害事实、损伤程度、赔偿数额、赔偿标准等达成一致才能要到赔偿。 被打后可以要以下赔偿: 1、如果损伤达不到轻微伤的程度,打人的人不会受到治安处罚。但因被打的人的身体、健康已经遭受到了侵害,仍然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2、如果损伤达到了轻微伤的程度,打人的人不仅会受到治安处罚,同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私下协商赔偿。 一、被打了会被拘留吗 被打了不会被拘留。但是被打的一方是否也给打人的一方造成了伤害,分以下几种情况: 1、打人方没有任何伤情,则被打方不会被拘留,只有打人方会被处理; 2、打人方有轻微伤,则被打方可能面临10日以内的行政拘留。但如果经公安机关调解和对方和解,则被打一方不会被处理; 3、打人方有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伤情,那么被打一方要面临刑事处罚,先刑事拘留,再等判决。刑拘阶段,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二、当事人私闯民宅打人至轻微伤是什么罪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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