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基金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外包业务机构情况表 外包机构营业执照 (二)私募基金信息情况表 A、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型、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5、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6、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8、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9、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10、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 11、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12、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13、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 14、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 15、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 16、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17、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B、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5、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6、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8、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9、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10、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 11、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12、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13、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 14、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 15、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 16、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17、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C、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5、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6、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8、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9、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上述内容是私募基金备案实际时间以及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在进行私募基金备案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要求准备好各种材料,若是材料不全备案是不会通过的。当然若是备案没有通过可以修改增补后再次提交备案申请,证监局对于修改的次数是没有规定的,若是感觉资料比较繁琐还可以找中介代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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