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基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基金公司需要事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的批准,方可成立。此外,基金公司还需获得商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设立公开募集的基金,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备案,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报经证监会批准,并依法履行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3.《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外商投资证券公司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三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应当先经有关部门批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外汇局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外汇业务时,有权要求外汇经营者提供有关录音、录像、书面资料、电子记录等各种材料。 综上所述,基金公司成立需要经过证监会等部门的审批及备案等手续,未经批准的基金公司不得开展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