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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高考改革政策精要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不再区分文理科
    原高考生只能选择文科或理科参与高考在2021年新高考政策下不再区分文理科,考生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另外在地理、历史、政治、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选择三科参加等级性考试。
    2、高考总分计算方式改变
    原高考是由语数外+综合(文理)构成,在2021年高考新政策下依旧是由语数外+自选3科构成。
    自选三科不再评分而是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划分,E等级为不合格。以参考人数和卷面得分为依据,原则上等级A的.比例为15%,等级B的比例为30%,等级C的比例为30%,等级D和等级E比例共为25%其中等级E比例不超过5%。
    3、外语科目可以考两次
    原高考外语科目仅可以考一次,现新高考政策下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外语考试第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另一次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时间安排;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
    4、合格性考试
    原高考生需要参加会考,现新高考政策下改为合格性高考。合格性高考将不再评分,按合格与不合格呈现。
    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考试时间:高一至高三每年6月和12月可以随学随考随清,可以多次参考。
    5、综合素质评价
    原高考生录取按分数、排名进行投档录取,现新高考政策下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作为录取重要参考。
    法律依据: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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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