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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记过处分是个什么性质,严重不?
释义
    法律分析:在我国的行政体制而言,行政记过是比警告严重但是又比记大过要轻。严重程度要看具体情况。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行政处罚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人员被行政记过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记过处分满12个月后,应解除处分。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草案)》
    第八条 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公务人员,对个人的影响首先是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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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