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找局长可以摆平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醉驾找关系是不能摆平的。交管局曾经抓到的醉驾案件中,当事人声称找了关系处理。但最终都没有得到消息。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一般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或者是超过了这个数值的,依法属于醉驾,被抓住了就是以醉驾论。一般情况下,醉驾的人依照法律规定,会被列为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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