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延长的可能性有吗? |
释义 | 土地承包延长的可能性是有的;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土地承包期限最多是不能超过30年的,但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土地性质来决定。如果土地性质是草地,那么最大期限就是在50以内,但如果是属于耕地的话,那么最大期限就不能超出30年。对于比较特殊的林木土地,可申请将它的期限延长。 承包土地注意事项: 1、付款要及时 承包土地最关键的就是承包费用,在农村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警惕性都是比较薄弱的。将土地承包之后,承包费用则无法及时收回,对于这种情况必须要让承包人写下欠条之类的欠款单据,以免拿不到承包费用。 2、一定要签承包合同 在农村大部分人在将土地承包于他人时,都没有签订合同的习惯,这点是非常错误的。双方签定承包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合同能约束双方。若没有签定承包合同,那么自己的合法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3、充分了解对方 将土地承包与他人的时候,需提前了解对方的用途。很多人在支付承包费之后,就将土地用途给改变,一旦出了问题,政府是会追究相关责任的。因为现在对于土地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若是随意将土地用途给改变的话,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一、父母去世土地怎么分配给儿女呢 土地有宅基地、耕地、林地依照《民法典》,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村民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只有使用权,土地不能继承,只能继承土地上的农作物;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或严格用于解决农村新增人口的生活用地矛盾。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回耕地时应当将土地上的收益抵偿给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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