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项目备案证的申请步骤 |
释义 | 投资备案证办理流程: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备案机关核查材料并告知需补齐的资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决定,准备备案的项目出具《备案表》,不准备备案的项目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关依据,有效期两年,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继续实施需申请延续。 法律分析 投资备案证办理流程如下: 1、备案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备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供营业执照、项目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备案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备案机关应对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请表》进行核查,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补齐的资料。待资料更正补齐后正式受理; 3、备案机关应在正式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备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的理由; 4、对准予备案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对于不予备案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向备案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告知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备案表》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表》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表》有效期届满10天内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续。 结语 投资备案证办理流程简便高效。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并负责真实性,备案机关核查并告知补齐资料。备案机关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有延期需书面通知。准予备案的项目将获得《备案表》,有效期两年。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备案表》失效,需申请延续。备案机关将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投资备案证办理,便捷可靠。 法律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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