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责任与义务 |
释义 | 承揽合同中的义务包括按约定提供材料、协助工作、验收工作成果和支付报酬。定作人应及时提供符合约定的材料,协助承揽人工作并不妨碍其正常工作,接受工作成果时不得无理拒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报酬。 法律分析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承揽方式为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等及时提供材料。如果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应当及时予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协助工作的义务 一方面,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工作的义务。另一方面,定作人在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验时,不得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3、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 对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当予以验收。具体说,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不得无理拒收。 4、支付报酬的义务 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如没有确定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拓展延伸 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法律规定与实践指引 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与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与实践指引,定作人应当确保承揽合同的履行,包括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工作。他们应当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由于违约行为产生的赔偿责任。此外,定作人还有责任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以便承揽人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同时,定作人应当积极配合承揽人的工作,并及时支付约定的报酬。定作人的责任与义务在维护合同公平性和保障双方利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执行与顺利完成。 结语 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与义务。他们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如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或补齐。同时,定作人有协助工作的义务,但不得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定作人还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及时支付报酬。定作人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维护合同公平性、保障双方利益以及合同有效执行与顺利完成起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九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