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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安抗辩权要件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不安抗辩权要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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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