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一般是不需要退的,但如果父母是基于订立婚约关系而赠与给一方见面礼,那么在双方分手后,受赠人则是应当将见面礼予以退还的,因为这可以看成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办理结婚手续,那么当双方分手时由于条件没有成就,所以受赠人是要返还受赠的见面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