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务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
释义 | 服务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优惠 1.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 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3. 免征增值税 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二、所得税优惠 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三、“六税两费”优惠 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五、社保优惠 1. 普惠性优惠 (1)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2. 特定地区及行业的优惠 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企业、零售企业、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零售企业、旅游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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