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的变更是指借款合同签订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增加或者减少。借款合同的解除是指借款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关系。 借款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提前变更或解除: 第一,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第二,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 第三,借款人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第四,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决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 一、借款合同怎样写才合格 借款合同要想要想让它合格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人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打官司借款合同原件不见了怎么办 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