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何时应该终止借贷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借贷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以下几种:1、合同期限届满;2、双方一致解除合同;3、借款人提前清偿借款;4、借款人死亡或宣告失踪;5、出现不可抗力情况。在借贷合同终止前,如果借款人有违约行为,比如不按照约定时间还款、未履行质押担保等,出借人可以要求违约金或提前收回借款。而当借款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出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借款合同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借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也不得超过借贷双方约定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借款人应当及时归还借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应当依照约定返还已经履行的债务、补偿因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借款人有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前提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借款。借款人提前支付部分借款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借款人死亡的,应当由其继承人承担其债务;继承人不同意承担该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请求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被宣告失踪的,合同视为终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避免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内的情况,出现该等情况后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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