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 |
释义 |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有效,要求当事人具备合同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违规。合同书形式成立时即生效,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按规定执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法律分析 依法成立的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该合同在法律上具备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的程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当双方自愿达成合同并符合法定条件时,该合同即具备法律效力。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是以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基础,经过合法程序订立的,一旦合同成立,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如若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依法要求履行或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为保障合同各方的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结语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具备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具备合同订立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即生效。根据民法典和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为保障各方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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