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赔偿只算基本工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平均工资既包括基本工资也包括绩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具体的说起来,有以下几种:1.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出现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即用人单位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的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衍生问题: 离职工资多久结清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该在合同终止时结清,就是说离职的当天就应该把工资结清。如果离职后单位压工资,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话,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辞职了单位压工资是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员工履行了正常的离职或者调动手续,离职当月未违反相关纪律,则按照实际出勤的100%计算个人当月工资,待工资发放日打入个人工资账户,不能克扣和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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