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初审。一审程序的一般步骤如下: 1、审查检察院提起的公诉; 2、决定开庭审理的,在审理前做好各项准备; 3、宣布开庭; 4、法庭调查; 5、法庭辩论; 6、被告的最终陈述; 7、评价和宣判。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一审的区别: 1、人民检察院对自诉案件不派人出庭; 2、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自诉案件; 3、被告人在宣判前可以反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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