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 |
释义 |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根据情况而定: 1、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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