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路的土地征收范围 |
释义 |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1、国道不少于20米; 2、省道不少于15米; 3、县道不少于10米; 4、乡道不少于5米。 5、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3、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4、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予以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要致富,先修路,是全体人民的基本想法。国家大力发展农村建设的同时,便要积极打通城市与农村道路,这就涉及到了土地被占有的补偿问题,具体金额将根据不同地区、土地不同类型决定。土地赔偿都会进行公示,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土地局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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