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总结以往的经验,提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确立了法官对案件的终身责任制。2015年9月最高法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法官应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所办的案件承担终身负责。法官终身负责制诞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八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第九条 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