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暂时不执行刑罚,在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的三年内是缓刑考验期,要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法律依据为《刑法》第72、第74条规定。1、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2、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拓展资料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1] ,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各阶级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且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 ,并给予犯罪嫌疑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3、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叫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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