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离婚的协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回答:在生活中,夫妻之间往往由于在三观、生活习惯等多方面存在差异,为了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往往会选择协议离婚,此时离婚协议书就成了一个必备的文件,在离婚协议书除了要写上两个人的基本信息之外,主要内容是围绕着离婚的原因、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由谁抚养以及抚养费怎样支付这些问题来展开。 除了离婚协议书之外,协议离婚还有需要准备这些证件: 1、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此外,2021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实施,与以前的协议离婚相比,在2021年之后协议离婚,就必须受到两个30天的限制,第一个30天是指夫妻二人在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后,30天内属于冷静期,在这个时间内两个人均可撤销离婚申请;第二个30天是冷静期满之后,必须要在30天之内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否则就表明两个人不想离婚。因此,每个人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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